关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的公告
关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的公告
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有关规定,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完成的《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已于2014年10月20日经阳江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批准文件:《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的批复》(阳府办复〔2014〕59号)。现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文件规定,将有关规划修改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原因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3〕153号),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已被列入2013年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列表。该项目是高新区进一步壮大工业经济总量,促进阳江高新区海洋经济产业的发展,加快推动构建阳江临港产业集聚区,促进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工程。
项目总用地规模86.0742公顷,其用地不符合《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的有关规定,项目符合规划修改的条件,需要局部修改《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二、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高新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2、耕地保有量
本次规划修改后高新区规划耕地面积总体将增加5.1434公顷,对高新区耕地保有量任务的实现没有影响。
3、建设用地总规模
本次规划修改在高新区平冈农场调入建设用地86.0742公顷;同时在高新区大魁村、旦祥村和廉村村共计调出建设用地86.0742公顷。规划修改后,到2020年高新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保持不变。
三、公告时间
公告期自即日起15日,即10月20日至11月3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1、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2、在所涉镇、村张贴公告。
附件:1.《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的批复》(阳府办复〔2014〕59号)/UploadFile/file/201410/20141021170279457945.pdf
2.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相关规划修改图件/UploadFile/file/201410/2014102117030238238.rar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