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高新动态 > 部门信息

关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的公告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4-10-21 16:59 浏览量:- 【字体:
转载分享:

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有关规定,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完成的《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已于2014年10月20日经阳江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批准文件:《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的批复》(阳府办复〔2014〕59号)。现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文件规定,将有关规划修改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原因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3〕153号),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已被列入2013年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列表。该项目是高新区进一步壮大工业经济总量,促进阳江高新区海洋经济产业的发展,加快推动构建阳江临港产业集聚区,促进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工程。

项目总用地规模86.0742公顷,其用地不符合《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的有关规定,项目符合规划修改的条件,需要局部修改《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二、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高新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2、耕地保有量

本次规划修改后高新区规划耕地面积总体将增加5.1434公顷,对高新区耕地保有量任务的实现没有影响。

3、建设用地总规模

本次规划修改在高新区平冈农场调入建设用地86.0742公顷;同时在高新区大魁村、旦祥村和廉村村共计调出建设用地86.0742公顷。规划修改后,到2020年高新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保持不变。

三、公告时间

公告期自即日起15日,即10月20日至11月3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1、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2、在所涉镇、村张贴公告。

附件:1.《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的批复》(阳府办复〔2014〕59号)/UploadFile/file/201410/20141021170279457945.pdf

2.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相关规划修改图件/UploadFile/file/201410/2014102117030238238.rar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