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开展
阳江高新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开展
根据省、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有序、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我区普查工作,我区高度重视,全面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一、普查意义和目的
开展我区可移动文物普查,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文物资源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有效发挥文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区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为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可移动文物档案和名录以及信息管理平台,为文物的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创造基础条件,实现文物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普查的范围和内容是我区辖区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文物包括:1949年(含)以前,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重要古籍、文献资料、手稿等,反映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有关的代表性实物;1949年后,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藏品;重要的实物资料、艺术品、民族民俗文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化石标本。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寺庙所收藏的可移动文物;图书馆已列入古籍普查范围的相关内容(1912年以前),图书馆保存1949年之前的各类实物资料,近现代珍贵历史文献、书信手扎等;各级档案馆收藏的相关实物(1949年前),国家档案局已公布的珍贵档案名录。
二、成立阳江高新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区成立了以阳江高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管委会副调研员、教育文体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和区教育文体卫生局为成员单位的阳江高新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普查期间重大问题。
三、成立区普查办
成立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普查办),办公室设在教育文体卫生局,普查办成员3人。
四、普查时间为
普查时间为:2013 年 3 月开始至2016 年 12 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
我区普查单位共有40个,其中9个是机关单位,31个事业单位,每个单位都下发了文物普查调查表,要求各单位认真核实,按照普查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文物普查工作,定期上报普查工作进度,此项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