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
阳江高新区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县(市、区) | 镇(街道) | 学校名称 | 学校机构标识码 | 在校生人数(人) | 学校类型 | 任务内容 | 数量 | 项目总投入资金(万元) | 本次安排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万元) | 子项目详细清单(必须逐项写明学校任务内容所包括的具体细化子项目内容名称/数量/安排金额,请参照备注1填写) |
市合计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 | |||||||||
县(市、区)小计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 | 35 | 35 | |||||||
1 | 高新区(阳江) | 平冈镇 | 大魁小学 | 2144015520 | 244 | 小学 | 计算机(台) | 52 | 21 | 21 | 计算机52台,共投入21万元。(已使用) |
图书(册) | 3334 | 5 | 5 | 图书3334册,共投入5万元。(已使用) | |||||||
学生用床(张) | 240 | 9 | 9 | 学生用床240张,共投入9万元。(已使用) | |||||||
备注:1.县(市、区)、学校类型两列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任务内容是粤教基〔2014〕18号文中附件5第3列所列内容,此列须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一项一行,一个学校如果有多个项目则分行填写;数量列可参照任务内容的单位来填写数字即可;子项目详细清单列必须逐项写明学校任务内容所包括的具体细化子项目内容名称/数量/安排金额,如:**学校任务内容为“安保设备”的,则此列应写明“1.购买防爆帽*顶*万元;2.购买防刺背心*件*万元”,等等。 2.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的学校必须是经国家教育改革体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中保留的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不得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3000人以上县城初中和2000人以上县城小学等学校一般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办公楼、独立建筑的图书馆、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运动场、游泳馆(池)以及其他不属于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不得纳入。各县(市、区)要在上报省的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础上遴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学校。 3.补助资金要与“全面改薄”年度计划任务结合,与教育“创强”结合。 4.2013年前已经通过强镇验收的镇(街道),其所辖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补助资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安排的,需要由县级财政、教育部门正式公函提出,并按程序逐级报批,待省财政、教育部门批复同意,方可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