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本公示在阳江高新区网站发布。
2.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如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异议人或投诉人为个人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662-382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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