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宣传发动及报名等工作,现就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人员范围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岗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组织领导
我市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按照有关的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共同负责,成立市统考办,市统考办设在市统计局法制科,具体负责报名的有关事项。各地也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三、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统计方法和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12:00。
3、考点设在广州市。
(二)报名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报名时间:从2014年5月19日至6月30日。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段县(市、区)统计局报名。也可直接到市统考办报名(地址:市区漠江路310号发改大楼8楼),报名咨询电话:3324017,联系人:彭雪红。
报考人员须填写《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核查,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县(市、区)统计局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4年12月底。
五、报考费用:按每人10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代省收取)。
请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鼓励有志从事统计事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参加考试。
六、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有效。
参加考试并达到省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统考办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只在我省一年内申报评审有效。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统计局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