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群众路线,进一步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和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阳府办〔2013〕38号)精神,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建设模式
1.总体目标。按照“整合资源、八位一体、四级联动、智慧服务”的思路,配合市建成市、区、镇、村(社区)四级联动的集网上办事大厅、实体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括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等)、综合服务热线、政务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系统、政务公开系统、公共服务智能管理系统、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以网上办事大厅为主线,以市、区级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以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为基础的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政府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门式缴费、一网式运行”的审批和服务方式,逐步规范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营造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按照市的要求,在2014年创建全国一流、广东领先、阳江模式的四级联动智慧政务服务体系,以企业和办事群众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推行人性化、智能化、精细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加强对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与绩效考评,推行无固定坐席办公、全天候在线学习深造等先进工作学习模式,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功能完善、设施齐备、环境舒适、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以人为本、特色鲜明、形象亲切、四级联动的智慧政务服务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智能化营商环境。
2.建设模式。按照“以网上办事大厅为主线,虚实结合、互联互通、四级联动、优势互补、八位一体”模式和要求推进政府政务(便民)服务机构建设。“虚实结合、互联互通、四级联动”在横向上是指各级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办事大厅(服务中心)实现有机融合,纵向上是指市、区、镇、村(社区)四级政务体系上下连通、联动,各种信息数据实现无障碍传递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八位一体”指建成集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务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平台、12345综合服务热线、政务公共系统、公共服务(代办服务)智能管理系统、智能电子监察系统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互通有无。按照“以网上办事大厅为主线,虚实结合、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八位一体”模式。
二、管理体制和机构框架
1.管理体制和机构框架。推行“一委一办一中心”管理体制。
“一委”指设立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委员会(简称“政管委”),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区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区监察局长、区经济发展局局长任副主任,相关单位一把手参加,主要负责辖区内政务服务(含非政府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下同)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一办”指整合现有机构,设立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简称“政管办”),作为区政管委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综合服务的组织协调、保障、监督、绩效考核,统筹管理本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服务热线的后台等工作以及指导监督政务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运行等(包括农村“三资”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一中心”指政务服务平台的实体性办事场所,简称为“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办事窗口和人员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与政管办同址办公。
纪检监察部门向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专门监察室并设立投诉窗口,负责整个政务服务体系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同时负责涉及各单位窗口办事事项的综合监察。并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进驻服务中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和影响行政效能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投诉;调查处理进驻服务中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和严重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
2.镇便民服务机构。在镇一级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由副镇长兼任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级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保障和监督,统筹本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行政效能监察、农村集体财务监管和资产资源交易等工作。
3.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在行政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由村(居)委干部兼任代办员,推行网上办事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做到“群众动嘴,干部跑腿”。
4.资源整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整合其他所有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求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等与基层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事项纳入其中。
5.完善窗口首席代表制度。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窗口首席代表制度。窗口首席代表由进驻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确定,两人以上的窗口必须配备一股级以上干部担任首席代表,进驻单位主要领导要向窗口首席代表签发书面《授权书》,授予其必要的审批权限。即办事项原则上由窗口首席代表批准;承诺办理事项由首席代表提出办理意见后,及时转送并督办。首席代表要相对稳定,在窗口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两年,由于工作需要确需调换的,由派驻单位向组织部门和政管办提出调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
6.经费保障。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经费、人员办公经费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等均列入本级财政,并考虑给予农村兼职代办员适当的经济补助。
三、改革重点
1.实现财政供养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摸清应进事项底数。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凡财政供养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一般管理、公共服务等),除国家明令禁止公共受理、办理的事项外,全部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坚持“先进入后规范”原则,所有应进驻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由政管办按照编办制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目录编码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参照执行)。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对清理后拟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逐项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提高业务流程的集成化水平,实现业务流程无缝对接。已经进入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事项,部门不再受理,严禁“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将审批事项从服务中心撤离。
2.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即推动职能部门将行政审批职能、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批人员向一个内设审批股室(或审批小组)集中,各单位审批股室(审批小组)成建制进驻政务大厅窗口集中办公,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在窗口受理、办结;通过完善委托授权制度将审批和协调权力集中到首席代表,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业务人员到位,窗口单轨运作,实现“窗口之外不审批”,力争便进统一的“单一审批事项”(即无需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和会同有关部门联审的事项)现场办结率达到100%。
3.创新行政审批机制。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共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并联审批,进一步健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实行一个部门牵头、一个窗口受理、一套数据审批、一次现场勘查、一次集中会审,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行政审批事项,由牵头单位如开联席会议或协调组织联合办理,确保关联事项的高效办结。结合实际,可通过上下级单位联合设立窗口(纵向整合),无隶属关系单位共用同一窗口、互相委托受理(横向整合)等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某些审批事项数量较少的问题。
4.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软件、统一运维、统一监察”要求,由区政管办牵头,统一设计开发系统平台和应用软件,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建立公共管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统一制订规则和运行维护,建成覆盖全区的电子政务网络,实现业务信息网上传输和办理,解决条块分割的“信息孤岛”问题。
5.把实体大厅办事与网上办事有机结合。实现实体大厅与虚拟大厅的融合,创建高效、便捷、智能、透明的政务服务平台。完善网上审批平台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并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有机融合。推进项目流转数字化和审批流程信息化, 推进全流程网上办事和网上审批,实现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办事大厅的有机融合;提高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的比重,推动实体办事大厅功能逐步向网上办事大厅迁移;推广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网页业务,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政务服务应用需求。
6.建设12345公共服务热线。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功能,整合部门服务热线,提供便民服务。健全完善12345“一号通”公共服务热线后台建设的运行管理,着力强化疑难件协调、督办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纵横联运、务实高效的区、镇两级响应协调机制和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打造畅民意、察民情、务民需、树公信、促和谐的政府服务品牌。
7.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按照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创新政务公开载体,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用,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查阅点、手机终端、电子屏等形式公开服务动态,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四、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推进规范化建设。区直(便民)服务管理机构要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办事制度标准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场地设施标准化”要求推进规范化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大厅布局、标识标牌、行政审批、办事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质量、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安全应急、服务中心考评。
2.推进规范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服务公开承诺制、首办负责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岗位责任制、去向留言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等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开服务事项,都要通过服务指南、查阅簿、公示栏、触摸屏等形式向群众全面公开。积极推行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绿色通道、服务上门(下乡)、网上办理等特色服务,方便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办事。
3.完善快速审批绿色通道。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领办、代办制,由区管委会委托服务中心确定牵头部门进行领办或代办,提供快速、便捷的上门跟踪服务。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
4.健全电子评价、监察系统。全面升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等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投诉受理和信息服务等功能。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开数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进行监察。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察。建设网上政务大厅电子监察系统和公共服务窗口视频监察系统,对网上政务大厅、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行政行为进行实时监察。
5.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要配强配好我区政务(便民)服务机构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各有关单位要精挑细选素质优、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予以适当倾斜。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安排年轻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到政务服务中心学习、锻炼,并形成相关制度。派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受政管办与派出单位双重领导和管理,驻点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其他工作;日常教育、管理、考核、评议、评优、评选等工作由政管办负责,不占其原单位指标,但纳入原单位表彰奖励名单并记入个人档案;考核等次达到合格以上的,可以每月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驻点工作期满后,由本级政管办出具工作鉴定,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允许探索创新人员招聘方式,对一般的服务性岗位可采取聘用、合作或购买服务方式配置人员。
五、加强组织领导
区直各单位要把推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单位牵头主抓,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监督、政管办具体抓落实、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探索建立政务服务考核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展缓慢、影响发展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阳江高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阳江高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蔡德威 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主任:陈正伙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 主 任:赖沛周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成 员:关天石 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 蛟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黄计喜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冯永放 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局长
许世满 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阮晓峰 区财政局局长
黄建明 区农村事务局局长
梁鸿武 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局长
曾昭松 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局局长
温 雄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覃世增 区国家税务局局长
刘练深 区地方税务局局长
罗 旺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林德肆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
林荣新 平冈镇镇长
梁崇初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关纳芬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经济发展局局长王蛟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