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关于做好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区安委办关于做好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4号)的精神,根据《阳江高新区安委办关于印发<阳江高新区2015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计划>的通知》(阳高安办〔2015〕3号)的要求,现就“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开展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演练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演练计划,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应急管理基础薄弱的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熟悉预案、锻炼各级应急指挥人员和负有应急职责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要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起来,根据本辖区、本单位从业人员实际需要,通过组织举办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现场应急技能演示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事故预防和应急避险等宣传培训活动,向从业人员提供应急管理政策法规、逃生装备应用等方面的宣传与服务。
三、做好总结评估。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演练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对本辖区、本单位演练活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要通过总结分析,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协调机制,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把应急演练工作引向深入。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总结(含演练图片)于6月23日前报区安委办。(联系人:林举团;联系电话:3823006,传真:3823005,邮箱:p382300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