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阳江高新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落实市局关于推进依法治税的工作部署,我局根据《阳江市地方税务系统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生命线的理念,以建设法治地税为目标,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区地税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17年加强依法行政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17年,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围绕组织收入中心,进一步落实税源控管措施,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发展的关系,强化各税征收管理,积极落实市局部署的各项堵漏增收措施,如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以及积极开展印花税核查工作等,通过研究建立税收风险分析机制,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深入开展税收收入风险预警,做好疑点数据筛选核查,指引税收征管工作方向。2017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31797万元,同比增收3410万元,同比增长12%,税收收入19264万元,同比增收1646万元,同比增长9%,完成市局下达年度税收任务的103%。
  (二) 依法加强社保费征管。2017年我局以低参保企业、新注册企业等两类企业作为扩面征缴工作的重点,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产业园区企业等私营、外资企业单位的员工作为集中攻坚的重点对象,实现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新突破。另外,我局采取措施积极做好欠费清缴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全员足额参加社会保险,对全区范围内未做社保登记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对企业用工人数、参保人数及参保险种等情况进行检查,2017年高新区地税系统共组织社保费收入10367万元,同比增收2059万元,增长24.8%,效果明显。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组织学习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注重依法立制,科学立制,将“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严格把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关。
  (二)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工作要求,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清理”的清理工作标准,对2010年7月1日之后我局制定发布或由我局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所有文件进行了核对清理,经认真比对清理,未发现制定过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深入落实“三项制度”。我局按照省局的工作要求,推行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对我局税收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增加了纳税透明度,进一步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通过文字、视频等形式对我局的执法行为进行了记录,实现了执法过程痕迹化管理;要求全局各管理部门及税务分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通过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保障了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税收执法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落实法制员制度。一方面我局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任用了三位法制员,分别负责区局两个管理部门和平冈税务分局的法制工作,降低了执法风险,提升执法质量,进一步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求各管理部门和分局务必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法制审核制度,按要求填写《具体行政行为审批表》,连同相关执法文书提交给法制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对故意绕开法制员审核的,按执法过错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工作实际,把我局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建立健全决策的工作规则和程序,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班子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向全局公开,并严格督查督办,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确保政令畅通。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贯彻省局、市局工作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做好后续管理、落实配套措施并开展监督检查。我局以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加强廉政风险控制,从制度设计、岗位设置、权利制衡来加强风险防控,积极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强化法治业务指导和培训,要求全体管理人员学习熟悉各税种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学习宪法、行政法、财税法等与地税部门依法行政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加强学习新修订的预算法、行政诉讼法、立法法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言必行律师事务所的一位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负责对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涉法文书及合同,提供应对行政诉讼、复议等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同时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划分。2017年,我局根据《国地税合作规范3.0》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合作事项,积极扩大合作范围,在税务登记、办税服务、基层服务资源、采集财务报表、税收宣传、纳税信用评价、非正常户管理、欠税信息共享、风险管理、涉税信息应用、维护纳税人权益、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同时按照税收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积极推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根据要求对征管流程和纳税服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了简化、细化,征管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
  (二)规范行政执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转局转发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组织全区地税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实施办法》,熟练掌握裁量基准。我局正逐步推行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促使执法人员谨慎执法,减少错案和处罚不公正情况发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局要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裁量基准的适用等说明理由,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局强化税收执法的日常监督,从加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强化执法程序建设等方面入手,采取“预防为主、注重事前监督”的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运行机制。对税收执法督察发现问题开展 “回头看”工作,检查督促各整改落实情况和效果,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 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为适应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形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我局以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加强廉政风险控制,从制度设计、岗位设置、权利制衡来加强风险防控,积极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
  通过研究细化和完善内部岗责工作体系,优化业务流程,明确每位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具体负责业务工作流程,将内控责任要求落实到岗、到人。同时紧紧围绕地税系统工作职能,对各类岗位职责进行集中梳理风险点,根据排查出的内控机制风险,对已排查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研究整合,制定具体措施及工作制度,抓好落实,同时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细化和规范。
  (二)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强化税收执法的日常监督,从加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强化执法程序建设等方面入手,采取“预防为主、注重事前监督”的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运行机制。对税收执法督察发现问题开展 “回头看”工作,检查督促各整改落实情况和效果,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落实责任追究。我局日常税收管理的各项工作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将执法责任制考核作为我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大大地提高了我局的税收执法水平,也有效地促进了我局税费收入的健康稳步增长,较好地维护了高新区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我局对查出的税收执法各项问题按照市局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对4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求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廉政意识、自律意识,纠正不良工作作风、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质量,从而降低履职风险。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采取设立首问值班员、公告栏和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电子屏,及时将税收政策、收费项目、标准等进行公开。同时把文明办税和优质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落实纳税服务机制,创新纳税服务手段,构建征纳和谐。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坚持“一站式”服务、“一窗式”通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首问责任制”,促进了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高。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近年来未发生过行政复议案件,一方面我局通过大力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突出办税服务、税法咨询和纳税实务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延伸税收宣传的社会覆盖面,使纳税人全面、准确的了解应享有的权利,让广大纳税人不断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度的认识;另一方面,我局通过不断加强税企互动交流,不断强化服务理念,使得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更加信任、税企关系更加和谐。另外,我局要求关必须本着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态度,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要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税务行政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七、全面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理念。税法知识教育常规化,把法制培训作为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认真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统筹安排岗位练兵的各项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利用广东地税网络学院和阳江市地税系统素质考试软件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加强对相关业务及法律的学习。制定区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技能实操训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学理论和业务培训学习。2017年我局共组织参加市级培训18期,培训128人次,培训规模136人天,区局组织各类培训班及讲座17期,培训63人次,培训规模1151人天,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综合业务素质。
  (二)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对全局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摸底清查,建立清册。对于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安排在执法岗位。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税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三)强化法治业务指导和培训。要求全体管理人员学习熟悉各税种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学习宪法、行政法、财税法等与地税部门依法行政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加强学习新修订的预算法、行政诉讼法、立法法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执法精细化程度需要提升,处罚裁量权的运用需要规范,税收执法水平需要提高等等。
  九、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升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二是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依法治税。要完善综合治税保障体系,健全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协税护税管理工作;拓宽内外部监督渠道,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三是要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继续细化和补充相关配套制度和办法,确保法治建设的工作有据可依。定期研究部署,切实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四是进一步摸索完善法治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制定有效的考评激励机制,形成法治建设长效考核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阳江高新区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