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江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阳江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
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
平冈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阳江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阳江高新区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阳江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阳江高新区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试行)》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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