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祥盛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市祥盛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关于阳江市祥盛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阳江市祥盛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一路西边 |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一路西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555.68 m2,建筑总面积5704 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3幢、办公楼1幢,宿舍楼1幢、门卫室1幢等。办公楼、宿舍楼为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生产车间为1层钢结构,门卫室为1层钢筋混凝土结构。项目拟建设太阳能电池板支架生产线、塑料制品生产线和五金刀、剪制品生产线各一条。项目主要以钢板、铁板和PP塑胶等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太阳能电池板支架、塑料制品配件和各种规格的五金刀、剪制品等。项目使用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冲床(15-80t)10台,剪板机1台、注塑机4台、水磨机10台、自动抛光机3台、手动抛光机10台等。本项目一年工作日为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项目员工30人,其中住宿人数约10人。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2015-4-24 |
阳环高建审〔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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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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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