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万事隆日用品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市万事隆日用品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阳江市万事隆日用品有限公司二期厂房 |
阳江市万事隆日用品有限公司 |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福冈工业大道北侧 |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福冈工业大道北侧,在原有厂区一期工程北面建设二期厂房工程。二期厂房建设工程占地面积4454.3平方米,建筑面积4751.80平方米。建设内容有二期车间(钢构)1层,建筑面积4163 m2,占地面积4163 m2,层高7.2m;二期车间办公室(框架)1层,建筑面积125.3 m2,占地面积125.3m2,层高3.2m;二期车间功能房(框架)1层,建筑面积172.2 m2,占地面积172.2 m2,层高3.2m;电房(框架)1层,建筑面积220.5 m2,占地面积220.5 m2,层高5.5m;厕所(框架)1层,建筑面积70.8 m2,占地面积70.8 m2,层高3.5m。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2015-8-3 |
阳环高建审〔20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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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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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