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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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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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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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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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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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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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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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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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油气(阳江)LNG调峰储气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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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油气(阳江)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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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高新区临港工业园阳江港22号泊位后方规划海域滩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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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高新区临港工业园阳江港22号泊位后方规划海域滩涂,项目采用分期建设,近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00万吨/年,远期建成后规模达到350万吨/年。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储LNG 200万吨/年,拟配置2个16×104m3的储罐,预留远期的扩建用地。储罐储存能力暂按安全储气5天进行估算。本次对象为储气库近期工程,不包含配套码头工程。主体工程:建设2座160000m3预应力混凝土全包容LNG储罐;工艺处理设施:蒸发气处理系统(蒸发气压缩机、再冷凝器)、气化/输送系统(高压输出泵、气化器)、燃料气系统、火炬系统;槽车站:13个装车撬系统。主控制室;辅助工程:空压站IA/PA供应;氮气系统:系统吹扫、密封用氮气,化学品库:1座;维修间;中心化验室:仪器分析室、水质分析室、化学分析室等。公用工程:给水:生产及生活供水系统;海水供水系统;高压消防系统;排水:海水排水系统、地面冲洗水及污染雨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清净雨水系统;变配电系统:主变配电所1座、海水泵变配电间1座、码头区的变配电间1座、厂前区变配电间1座和应急柴油发电机1套;通信:电话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广播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局域网系统、门禁系统;消防:固定消防和移动消防系统;消防站依托园区。环保工程:污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至生活污水一体化装置(5m³/h)进行处理、含油污水送含油污水处理装置(10m³/h)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喷洒等;项目主要组成及用地面积:厂区:256100 m2(不含海域面积);工艺装置区20600 m2;LNG储罐区49400 m2(含预留储罐一座);公用工程区:28100 m2;首站计量预留用地:5400 m2;厂前区:20900 m2;槽车区:29300 m2(含预留);火炬区:25400 m2;海水取水区:9000 m2;道路、管架、绿化、建设用地及其它:68000 m2。接收站主要设备:卧式码头排净罐1个,有效容积:40m3;立式码头氮气缓冲罐1个,有效容积:5m3;LNG储罐2个,FCCR,有效容积:160000m3;立式BOG压缩机入口分离罐1个,有效容积:23m3;卧式低压排净罐1个,有效容积:14m3;卧式火炬分液罐1个,有效容积:43m3;卧式LNG收集罐1个,有效容积:15m3;开架式气化器正常使用2台,备用1台,开架式110 t/h;码头排净罐电加热器1个;火炬分液罐1个;立式再冷凝器1台,BOG:22.9t/h,LNG:195t/h;低压输送泵正常使用4台,备用2台,立式离心潜液泵为150t/h,扬程:280m;高压输出泵正常使用2台,备用1台,立式离心潜液泵为110t/h,扬程:1830m;往复式BOG压缩机(7.7t/h)3台;立式LNG卸船臂(3000 m3/h)4台;立式气相返回臂(12000 m3/h)1台;槽车装车臂及气相返回臂正常使用11台,备用2台;高架火炬1座;管翅式燃料气空气加热器(0.021 t/h,换热量1kW)正常使用1台,备用1台。
建造LNG调峰储气库项目(不含填海)总投资287241.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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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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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环高建审〔20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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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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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