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高新动态 > 部门信息

关于阳江高新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情况汇报

来源:高新区经发局 发布日期:2017-12-15 16:13 浏览量:- 【字体:
转载分享:

根据《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发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阳发改价监[2017]3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商品房价格行为管理,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阳江高新区房地产企业情况

阳江高新区共有平冈新城裕丰居、金汇中心、新基业商贸中心三个房地产项目,分别由阳江市泰源置业有限公司、阳江市九方投资有限公司和阳江市鑫乔房地产有限公司三个开放商开发建设。

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检查相关情况

(一)领导重视,落实监管。为切实做好本次检查工作,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要举措,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履行监管职能。

(二)依法行政,督促落实。检查过程中严格要求企业做到诚信经营,信息公开,公平交易。我区房地产三个项目均取得预售证书,并在销售过程中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一套一标”规定。

(三)拓宽监督渠道,营造公开透明氛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群众可通过网络、来信、电话等方式对发现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投诉反映,共同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此次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我区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四)创新检查方式,丰富检查手段。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区采取抽查、摸底暗访等方式,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有影响力、有规模的企业情况依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暂无出现《通知》中列举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价格行为宣传,营造公平透明价格氛围。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媒介对房地产销售价格行为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加大社会舆论氛围,结合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方式,构建公平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

(二)严格依法监督,加大惩罚力度。对房地产价格行为开展不定时检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同时,严肃对待群众对房地产价格行为的投诉反映,一经发现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企业,及时以予惩罚、教育。对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联合工商、执法等部门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将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设立失信者“黑名单”,以形成执法威慑。

(三)加强价格行为管理,提供法规政策指引。做好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监制工作,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管理,主动与房地产经营者联系,帮助企业了解价格管理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为企业提供价格行为指引;通过明察暗访、定期巡查等方式,做好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