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高新动态 > 部门信息

我区组织2014年新任领导干部进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考试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1-19 14:49 浏览量:- 【字体:
转载分享:

2014年12月22日为推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安委办会同区组织部门组织2014年新任领导干部近20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场区安委办主任曾昭松同志亲临考场组织监考

2014年8月31日公布的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理顺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了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体现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区党政主要领导指示,全区领导干部必须加强新安法学习,树立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要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考试必须做到人人过关。今后,我强化这一措施,拟提拔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场,加深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知责、履责”意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