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班
我区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班
2014年12月24日,区安监局在平冈镇政府大楼会议厅成功组织举办了全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区内企事业单位4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次培训特邀市质监局高级工程师钟梅老师授课,钟老师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前后条款的改变对照、贯彻落实新法需要把握的基本方向、如何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精髓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举办此次培训班,有效帮助参训人员进一步理解领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执法行政能力,并在全区营造了学习宣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对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