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澳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阳江市澳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江市澳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阳江市澳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
阳江市澳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三路北地段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厂房用地面积3980.07m2,建筑面积约218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A、B、C和宿舍-A等。生产车间为一层高钢结构厂房;宿舍-A为4层高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等。 产品设计规模:年耗聚丙烯约37吨、聚酰胺35吨,年产各种塑料厨具产品39万个 |
1、施工期:项目为租用已建厂房,本环评对厂房建设期不作评价,而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是设备安装和调试的噪声影响。施工时用到的设备主要有冲击钻等,噪声声级在90dB(A),经厂内厂房和围墙等建筑物衰减后,噪声噪声基本符合国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2、运营期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污染源为员工的日常的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污水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高新区第一污水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尾水排入漠阳江西干流埠场段。 3、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注塑机、修模设备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噪声声级在70 dB(A)以下。各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和经厂房、围墙阻隔及边界距离自然衰减后,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运营期废气污染主要为烘料、注塑车间产生的微量的注塑有机废气。注塑有机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类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072t/a。车间内设置有强风排气扇,保持车间内良好的通风效果,边界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周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4.0mg/m3。 5、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车间内产生的塑胶废料、次品等生产固废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塑胶废料和次品等废塑胶回收价值较高,统一收集后循环利用或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必须经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理,严禁随意弃置,做好及时清运,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消毒,杀灭害虫,避免产生恶臭、孳生蚊,做到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