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粤垦水产发展有限公司鱼类种苗孵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阳江市粤垦水产发展有限公司鱼类种苗孵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江市粤垦水产发展有限公司鱼类种苗孵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阳江市粤垦水产发展有限公司鱼类种苗孵化场建设项目 |
阳江市粤垦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
阳江市平岗农场2队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阳江市平岗农场2队,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孵化池30个、孵化用水池4个、标粗池18个、包装池1个。总占地面积8000m2,总建筑面积4129.52m2。主要原辅材料催卵药剂200kg,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离心抽水泵2台,罗茨鼓风机2台。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根据鱼类产卵期一般为4~6月,项目主要工作为鱼苗孵化,年工作时间为三个月,约90天,其余时间项目空置。项目工作时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不设立员工饭堂、宿舍。 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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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现场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物料封闭运输、经常洒水等,施工扬尘等废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加强管理,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方可排放,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二)施工期项目应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机械设备,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作息时间内进行,夜间禁止使用一切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限速行驶、禁鸣喇叭等。建筑施工期间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各施工阶段噪声限值。 (三)营运期项目属于季节性生态养殖,工作期间在每年的4~6月份这3个月期间,养殖废水排放后进入周边配套的鱼塘用作鱼塘添水,经鱼塘进一步净化后,多余水作为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旱作标准,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四)在日常养殖过程中,会有少量死鱼产生,项目应在场区设置有2个病死鱼安全填埋池,混凝土结构并加盖密封,可安全处理死鱼死虾,防止产生疫情。 (五)营运期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六)运营过程中,对环境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有台风、高高潮、鱼非正常死亡等。项目应建立并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模拟演练,减少事故发生时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七)员工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 |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