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阳江市中企联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受让位于广东省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洋边管理区蕃莳岭地段的3宗国有土地(宗地1:面积2714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阳港国用〔95〕字第95—001号;宗地2:面积2714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阳港国用〔95〕字第95—002号;宗地3:面积24364.52平方米,建设用地批准书编号为:阳江市港区〔1994〕建字第001号)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已于2014年2月20日立案查处。因你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年检,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人员无法找到,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土地闲置处置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应当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0天内,向我局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逾期不提交,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查明事实,依法进行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
特此公告。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