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阳江高新区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阳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阳江市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开展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十个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坚持“四个着眼”: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擦亮为人民服务的“窗口”,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现象,切实解决工作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问题,解决对基层多头考核、层层加码问题,使基层党员干部能够集中力量办好基层的事情;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室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坚持用改革精神,拿出硬措施,治歪风、树新风,勇于攻克难点,对积弊已久的问题力争取得突破;坚持以严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全区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清底细,制定方案(2013年12月底前)。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协助单位,认真梳理分析“四风”突出问题的基本情况和症结,逐项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委的部署要求,逐一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行动计划、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
(二)全面推进,狠抓落实(2014年6月底前)。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协助单位要按照任务轻重缓急,以今年上半年为时间节点,对准突出问题,从具体的事情入手,分批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还没有开展的,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工作力量,尽快动员部署。
(三)检查评估,监督问责(2013年12月后)。通过专门机构督查、信访反映、明察暗访、群众评价等方式,对各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进一步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强化正风肃纪,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作为全市的经济先行区,我们要抓紧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先行动起来,先改起来,为今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整边改打基础。各单位要对照中央要求、省、市和区的部署,参照上述阶段,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抓紧制定和实施本地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我区前期在市的领导下已经开展的整治违规修建楼堂馆所,整治公款出国旅游,整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过多过滥,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清退会员卡五个专项行动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严格控制各类文件,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领导干部多占住房,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十个专项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领导带头,确保责任落实。区党委领导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党组(党支部),特别是牵头单位党组(党支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协助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主动提供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深入查摆问题,看哪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列入整改内容、哪些问题整改得不到位。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最不满意的地方,对准自身存在问题,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既在营造大气候上出实招,更在改变小环境上动真格。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三)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参与作为动力、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群众满意的才通过,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偷工减料、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区党委、区管委会督查部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督导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把关,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及时通报,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五)坚持常抓不懈,加强建章立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通过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应中央确定的制度建设任务,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