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竞买须知 阳地网竞告字[2016]02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竞买须知 阳地网竞告字[2016]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阳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阳江市高新区管委会批准,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委托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以网上竞价方式出让1宗位于阳江市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纵二路东边LGZ-04-02地块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控制指标及有关要求:
宗地详细性规划要求详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规划设计条件书》(阳高规要点[2015]09号)。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仅限于在互联网上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阳江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yjggzy.cn:8087/(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只有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网上提出竞买申请、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竞价交易活动。
四、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文件取得
申请人即日起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获取本次网上竞价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公告》;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竞买须知》;
3、《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复印件);
4、《规划设计条件书》及附图(复印件);
5、《竞买申请书》(样本);
6、《竞买报价表》(样本);
7、《成交通知书》(样本);
8、《成交确认书》(样本);
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10、其他相关文件。
(二)竞买申请及竞买资格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6年2月1日8时30分至2016年2月18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在2016年2月18日16时0分前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申请人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必须承诺、保证符合出让文件中的全部竞买申请条件要求。
五、本次网上竞价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1、公告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31日。
2、宗地网上竞价时间为:
2016年2月1日8时30分至2016年2月19日9时0分。
3、限时竞价时间:网上竞价时间截止,经系统询问至少1次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每5分钟为一竞价时段。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期限截止前二小时应当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密切关注交易动态。
六、网上竞价出让地块的保证金、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1、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16时0分。(保证金的缴纳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的名称一致)
宗地竞买保证金为:180万元(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
2、宗地起始价为:855万元(大写:捌佰伍拾伍万元整)。
3、宗地报价增幅为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超过到账截止时间的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造成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竞买人须预足竞买保证金的在途时间,以免影响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保证金开户单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金星支行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3、中国建设银行阳江市分行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5、广发行阳江分行东怡支行
账号:网上竞价交易随机产生子账号。
七、报价规则
(一)本次网上交易以价高者得(报价不低于底价)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网上交易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增价幅度,为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三)报价一经提交网上交易系统,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低于网上竞价起始价的。
5、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交易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网上竞价(交易)程序
(一)交易中心准备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制作好的地块图形、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容积率、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和其他有关事项等),将相关资料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阳江市人民政府投资服务管理中心门户网站、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和《阳江日报》等媒体同步向社会发布。
(二)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持有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有效数字证书的申请人,方能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
数字证书(CA认证)阳江市办理点:阳江市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电话:1508958****,陈小姐。
(三)申请人通过数字证书和密码登录阳江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
(四)竞买申请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赋予申请人一个交纳竞买保证金账号。申请人须按有关规定向此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申请人竞买资格(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请竞买人尽早完成保证金的交纳手续,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
(五)网上竞价。
1、网上竞价从网上竞价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2、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3、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更新显示当前报价。
4、网上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六)网上竞价截止
网上竞价截止由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时间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网上竞价截止时间,网上交易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
1、网上竞价时间截止时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交易成交。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或无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交易不成交。
2、网上竞价时间截止时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竞买人,无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以网上竞价时间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七)网上限时竞价
竞买人应当在网上竞价时间截止前至少进行1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1、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完毕后,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开始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
2、5分钟限时竞价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低于底价除外。
3、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竞价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网上交易底价者除外。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
1、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当自行下载打印《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交易资源报价记录》、《成交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并签字盖章。
2、竞得人应当在网上竞价交易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有关纸质材料与本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该《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网上交易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材料清单(所有证件复印件须盖公章并带原件核对)如下:
①《竞买申请书》;
②《竞买资格确认书》;
③《竞买报价单》;
④《成交通知书》;
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只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⑥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⑦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⑧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应与联合申请的出资比例一致)、成立时间等内容。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本须知中的币种为人民币。
(九)出让结果公布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将在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土地有形市场等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结果。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本宗地之前,须全面阅读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竞买须知》、《阳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等有关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网上竞价活动开始日前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网上竞价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及竞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申请及竞价。
(三)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竞价未达底价不成交。
(四)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后抵作宗地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由未竞得人提供竞买保证金汇款凭据,我中心5个工作日内按原交款账号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人应开具“收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所交竞买土地保证金”的收据。属于个人的,须提供原保证金收据、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办理,未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责任自负。
(五)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网上竞价截止前最后几分钟才出价,以防止网上竞价交易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由于网络时间延迟引起竞买人未能及时向网上交易系统报价的,责任由竞买人承担,网上竞价交易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交易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中心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网上交易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
4、涉及产权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
5、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
6、自然资源部门、交易中心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本中心可取消竞得人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5、不按交易文件、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竞买条件要求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八)相关注意事项:
1、交易服务费及办理用地手续有关的税费(价格调节基金、契税、土地登记费等),由竞得者缴交。
2、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价款。
3、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交地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一年内竣工,如超过动工、竣工期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九)其它要求按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十、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和我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阳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