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宝悦美容用品有限公司1000万件美容用品制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阳江市宝悦美容用品有限公司1000万件美容用品制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江市宝悦美容用品有限公司1000万件美容用品制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0662-3826166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阳江市宝悦美容用品有限公司1000万件 美容用品制造项目 |
阳江市宝悦美容用品有限公司 |
阳江市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二路东边 |
黑龙江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
该项目位于阳江市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二路东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8299.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050平方米,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筑占地面积为785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行政办公楼、综合楼及生产车间及门卫室;第二期建筑面积为15212平方米,拟两年内建成。项目共有员工5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20天。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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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现场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物料封闭运输,边界设置围墙和主体工程封闭,施工扬尘等废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标准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机械设备,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点,设置隔声屏障,避免噪声扰民,噪声排放须符合国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三)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泥浆与开挖地基产生的多余土方掺合后外运至规定地点处置,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以及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的冲洗污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去;在工地周边开挖临时排水沟,雨水经由排水沟汇入沉沙池,再排至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厌氧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后经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运营期本项目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漠阳江西干流。 (五)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热熔注塑过程的挥发性有机能进入抽风系统集中处理,经收集后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后废气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六)合理布置厂区,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使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七)项目生产的固体废弃物下脚料回收循环利用,废气处理产生废活性炭,堆放到指定地点,由供应商回收处理。生产过程及设备保养维修会产生少量的废抹布、废机油、废润滑油、包装桶等残留废矿物油,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八)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